EN 50065-2-3,3 kHz 至 148,5 kHz 範圍內的低壓電氣安裝第 2-3 部分:電氣要求和在 3 kHz 至 95 kHz 頻率範圍內工作的配電器

電氣電子測試

EN 50065-2-3,3 kHz 至 148,5 kHz 範圍內的低壓電氣安裝第 2-3 部分:電氣要求和在 3 kHz 至 95 kHz 頻率範圍內工作的配電器

EUROLAB 實驗室在 EN 50065-2-3 標準範圍內提供測試和合規服務。 本標準適用於電力供應商和分銷商使用頻率範圍為 3 kHz 至 95 kHz 的信號來傳輸或接收有關低壓電氣系統信息的電氣設備。

EN 50065-2-3,3 kHz 至 148,5 kHz 範圍內的低壓電氣安裝第 2-3 部分:電氣要求和在 3 kHz 至 95 kHz 頻率範圍內工作的配電器

對於具有除發送或接收有關低壓電源的信息以外的功能的設備,本標準僅適用於用於此類信息發送或接收的設備部分。

設備的其他部件應符合與這些其他部件的功能相關的抗擾度標準。 如果在這些其他標準中規定了不同嚴格程度的測試,並且設備的性質使得功能不能單獨測試,則更高的重要性將適用於所有受影響的功能。

該標準的目的是限制在 EN 50065-1 中定義的不同頻段運行的網絡通信設備和系統 (MCES) 之間的相互影響,並有助於實現總體電磁兼容性。

規定了一般電磁干擾的基本抗擾度要求和測試方法,以及來自其他 MCES 的更具體的干擾,包括在低壓裝置的 MCES 型式測試期間進行的測試。

因此,它定義了設備在傳導和輻射的永久和瞬態干擾以及靜電放電方面的抗擾度測試要求。 為每個評估的端口確定測試要求。

本標準規定了適用於由電力公司運營的公共供電網絡中運行的產品的限制。 但是,這些級別不包括可能在任何地方發生但發生概率較低的極端情況。

在特殊情況下,會出現干擾電平可能超過本標準規定的電平的情況,例如在設備附近使用手持式發射器時。 在這些情況下,可能需要特殊的緩解措施。

它沒有規定在同一頻帶(如 EN 50065-1 中定義)中運行的網絡通信系統之間的抗擾度或對源自在高壓或中壓網絡中運行的電力線載波系統的信號的抗擾度。 本標準不包括安全方面。

EUROLAB 協助製造商通過 EN 50065-2-3 測試合規性。 我們的測試專家以其專業的工作使命和原則,在我們的實驗室為您、我們的製造商和供應商提供最好的服務和受控的測試過程。 由於這些服務,企業可以獲得更有效、高性能和高質量的測試服務,並為客戶提供安全、快速和不間斷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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