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議會和理事會發布的法規 (EU) 2019/2015 包括以下兩項基本法規:
法規 (EU) 2019/2015 描述了對帶有或不帶有集成控制設備的光源進行標籤的要求,並提供有關它們的附加產品信息。 這些要求也適用於投放市場的包含此類光源的光源。
本規定不適用於經過專門測試和批准在某些情況下工作的光源。 這些也列在法規附件(附件 IV)中。
此外,本法規範圍內的任何光源,如果其至少在一個地方為其預期用途專門設計和銷售,則免除本法規的要求,但本附錄中規定的要求除外。條例(附件五)。
就法規 (EU) 2019/2015 而言,
與上述法規一起廢除的法規 (EU) 874/2012 是補充歐洲議會和理事會發布的關於電燈和固定裝置的能源標籤的第 2010/30/EU 號法規的法律法規。
我們的組織在為各行各業的企業提供的眾多測試、測量、分析和評估研究中,還提供符合 (EU) 2019/2015 法規範圍內的測試服務,其訓練有素的專家人員和先進的技術設備。
您可以要求我們填寫表格進行預約,獲取更多詳細信息或要求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