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根據保護原理,有兩種呼吸防護設備:
呼吸器的設計用於在吸入器吸入之前過濾或淨化一些被污染的空氣。 這些呼吸器不適用於氧氣不足的環境,即氧氣濃度降至19%以下時。
呼吸設備從諸如壓縮空氣罐或壓縮管線之類的獨立來源向用戶傳輸呼吸空氣。 呼吸器設計用於缺氧氣氛(氧氣濃度低於19%)。
呼吸防護設備的一般分類如下:
一次性過濾設備通常被稱為一次性呼吸器。 它主要由過濾材料組成。 這些口罩必須符合EN 149標準,並分為FFP1,FFP2和FFP3,以提高過濾效率。
所有進入歐盟國家的呼吸防護設備必須符合關於個人防護設備的法律法規2016/425 / EU規定的要求。 該法律法規引入了一種控制和平衡系統,可確保生產越來越多的全球個人防護設備的公司,分銷商,進口商和測試實驗室網絡的安全。
我們組織進行的主要呼吸防護設備測試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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